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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人寿”)是经国务院同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银行控股寿险公司,是交通银行控股的中外合资保险机构。

保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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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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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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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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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以案说险丨科学理性投保

发布时间:2022-05-10 10:18:31

近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理性投保“五注意”》,为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预防销售误导虚假宣传等风险,减少保险消费纠纷隐患,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投保意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3期风险提示,公司结合实际案例,提醒金融消费者掌握理性投保的注意要点,增强个人合法权益保护意识。

注意一: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

(一)案情介绍:

2021年6月, 某市多人反应自己买到了“假保险”,他们购买的某保险公司“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产品,无法“兑现”,保单疑似是假。原来他们之前买的是一款团体年金保险,投保的时候是把钱交给了“代办员”,让他们帮忙办理。直至2020年12月,他们发现保险无法正常领取年金,便向保险公司进行查询,才惊现所有保单信息都是不存在的,而手上拿到的保单和公章居然还都是假的。

(二)案例分析:

一些不法份子通过假冒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保险消费者销售并制作假保单,非法侵占保险消费者的资金。购买保险第一步,就是要认清保险机构资质。消费者应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或在保险机构办理有效职业登记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销售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可登录银保监会官网-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查询。

(三)常见购买渠道及注意点如下:

1、可通过保险公司官网、保险公司直销代理人、正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公司官方电话销售等正规的渠道购买保险保障。一般老年人不擅长使用网络投保方式,建议可直接前往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柜面、正规保险代理机构(如有代理资质的银行网点等)购买保险。

2、如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投保,要查询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代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投保时须检查销售人员的展业证书、工作证及工号,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官方客服电话核实销售人员身份。

购买成功后,保险消费者可拔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提供保单号或自己的身份信息验证保单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进行追偿或向相关部门报案。

注意二:积极配合可回溯、“双录”、回访等环节,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一)案情介绍:

某女士听朋友说买了保险以后,连治病住院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故2020年7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医疗保险,当业务人员询问其健康状况时,其担心如实告知会影响保单承保,因此隐瞒了自己多年糖尿病史。次年2月,其因糖尿病住院申请理赔。但本次提供的出院病历显示,其投保前患有糖尿病史多年,因投保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拒赔,并解除保险合同。不但没有获得赔偿,还损失了一部分保费,得不偿失。

(二)案例分析:

随着人们对保险的需求日益剧增,但理赔时,被告知不属于理赔责任,解约拒赔的情况也增多。分析原因,大部分拒赔是因为在投保时没有履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而这部分内容对我们出险后,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至关重要。

(三)如实告知注意点如下:

1、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都应该向对方充分、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假、欺骗、隐瞒行为。

2、如实告知对于投保人在投保时是很重要的,不要因自己的健康状况有问题而担心拒保,因为隐瞒事实最终会导致拒赔。

3、投保时如实告知后,保险公司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承保,

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注意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介

X先生曾于2016年购买过一份保险产品,去年11月,X先生接到第三方机构的电话,电话告知其保险产品可以退保升级,X先生通过电话所谓“介绍”,认为升级后的“保险”非常值得购买。故按照电话中的指示向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联系到X先生之后,了解到X先生并不了解保单的真实情况,并且和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协议中存在第三方将收取所交保费30%作为服务费的条款,之后X先生提出不要继续退保后,第三方机构提出违约金以及并威胁X先生将泄漏其相关个人信息。

(二)案例分析

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投诉人提出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代理退保是指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各种途径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维权”等事宜,枉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案件X先生,轻信第三方机构,在其诱导下向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保,在明确事实真相后,面临个人隐私泄露及人身安全等危险。

(三)风险提示

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化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供稿

客户服务与投诉渠道

服务与投诉热线:4008 211 211

信函邮寄地址、所在地接待场所

服务投诉电子邮件:jykl-yy@bocommlife.com

网上投诉:登录交银人寿APP或微信公众号联系客服

投诉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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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以案说险丨科学理性投保

发布时间:2022-05-10 10:18:31

近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理性投保“五注意”》,为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预防销售误导虚假宣传等风险,减少保险消费纠纷隐患,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投保意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3期风险提示,公司结合实际案例,提醒金融消费者掌握理性投保的注意要点,增强个人合法权益保护意识。

注意一: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

(一)案情介绍:

2021年6月, 某市多人反应自己买到了“假保险”,他们购买的某保险公司“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产品,无法“兑现”,保单疑似是假。原来他们之前买的是一款团体年金保险,投保的时候是把钱交给了“代办员”,让他们帮忙办理。直至2020年12月,他们发现保险无法正常领取年金,便向保险公司进行查询,才惊现所有保单信息都是不存在的,而手上拿到的保单和公章居然还都是假的。

(二)案例分析:

一些不法份子通过假冒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保险消费者销售并制作假保单,非法侵占保险消费者的资金。购买保险第一步,就是要认清保险机构资质。消费者应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或在保险机构办理有效职业登记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销售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可登录银保监会官网-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查询。

(三)常见购买渠道及注意点如下:

1、可通过保险公司官网、保险公司直销代理人、正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公司官方电话销售等正规的渠道购买保险保障。一般老年人不擅长使用网络投保方式,建议可直接前往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柜面、正规保险代理机构(如有代理资质的银行网点等)购买保险。

2、如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投保,要查询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代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投保时须检查销售人员的展业证书、工作证及工号,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官方客服电话核实销售人员身份。

购买成功后,保险消费者可拔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提供保单号或自己的身份信息验证保单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进行追偿或向相关部门报案。

注意二:积极配合可回溯、“双录”、回访等环节,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一)案情介绍:

某女士听朋友说买了保险以后,连治病住院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故2020年7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医疗保险,当业务人员询问其健康状况时,其担心如实告知会影响保单承保,因此隐瞒了自己多年糖尿病史。次年2月,其因糖尿病住院申请理赔。但本次提供的出院病历显示,其投保前患有糖尿病史多年,因投保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拒赔,并解除保险合同。不但没有获得赔偿,还损失了一部分保费,得不偿失。

(二)案例分析:

随着人们对保险的需求日益剧增,但理赔时,被告知不属于理赔责任,解约拒赔的情况也增多。分析原因,大部分拒赔是因为在投保时没有履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而这部分内容对我们出险后,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至关重要。

(三)如实告知注意点如下:

1、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都应该向对方充分、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假、欺骗、隐瞒行为。

2、如实告知对于投保人在投保时是很重要的,不要因自己的健康状况有问题而担心拒保,因为隐瞒事实最终会导致拒赔。

3、投保时如实告知后,保险公司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承保,

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注意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介

X先生曾于2016年购买过一份保险产品,去年11月,X先生接到第三方机构的电话,电话告知其保险产品可以退保升级,X先生通过电话所谓“介绍”,认为升级后的“保险”非常值得购买。故按照电话中的指示向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联系到X先生之后,了解到X先生并不了解保单的真实情况,并且和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协议中存在第三方将收取所交保费30%作为服务费的条款,之后X先生提出不要继续退保后,第三方机构提出违约金以及并威胁X先生将泄漏其相关个人信息。

(二)案例分析

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投诉人提出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代理退保是指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各种途径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维权”等事宜,枉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案件X先生,轻信第三方机构,在其诱导下向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保,在明确事实真相后,面临个人隐私泄露及人身安全等危险。

(三)风险提示

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化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