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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赔报案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为保障受益人合法权益,请受益人或其他知情人及时通过如下途径将该事故的情况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向受益人提供相关理赔服务,以便及时完成理赔。
(1)本公司客服热线: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1-211,提供7*24小时服务,其中人工服务时间是周一至周日:8:00-21:00。
(2)交银人寿APP:下载并注册交银人寿APP→自助理赔→新增报案。
(3)交银人寿官微:交银人寿官微→业务受理→保单服务→自助理赔→新增报案。
(4)营业服务网点:向本公司各客户服务网点发起理赔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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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赔申请人
为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受益人;
若无指定的受益人,申请人应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
受益人或继承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可以是其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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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赔申请途径
在受益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准备完整的理赔资料后,可通过如下途径发起理赔申请。
(1)交银人寿APP:下载并注册交银人寿APP→自助理赔→填写申请所需信息并拍照上传理赔申请资料完成理赔申请。
(2)交银人寿官微:业务受理→保单服务→自助理赔→填写申请所需信息并拍照上传理赔申请。
(3)营业服务网点:向本公司各客户服务网点提交理赔申请。
(4)信函方式:可通过信函方式向本公司各客户服务网点寄送理赔资料并发起理赔申请。
如受益人提交理赔申请存在困难,可随时通过客服热线等各种方式联系本公司工作人员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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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理赔时效
服务时效承诺:
(1)本公司在收到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将在30日(自本公司初次收到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算,但应扣除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期间)内作出核定。若本公司在收到相关证明和资料后第 30 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本公司将从第 31日起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2)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将在与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金一般由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受益人。
其它特殊情况发生的按合同和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3)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本公司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将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5)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本公司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申请时效:
(1)人寿保险:自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
(2)人寿保险以外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自受益人知道或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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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理赔进度及结果查询途径
(1)公司客服热线: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1-211,提供7*24小时服务,其中人工服务时间是周一至周日:8:00-21:00。
(2)交银人寿APP:下载并注册交银人寿APP→自助理赔→理赔记录查询。
(3)交银人寿官微:业务受理→保单服务→自助理赔→理赔记录查询。
(4)营业服务网点:向本公司各客户服务网点查询理赔进度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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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理赔决定及投诉渠道
(1)本公司将在公示服务时效内作出理赔决定并向受益人出具相应的通知书。
(2)如您对本公司理赔服务存在建议和意见,或对理赔结论存在疑问,可通过如下方式发起咨诉,本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1)服务与投诉热线:4008-211-211。
2)向本公司各客户服务网点发起咨诉。
3)通过保单服务客户经理发起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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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理赔应备申请材料
(1)理赔申请书(通过交银人寿APP、官微提交申请的无需填写申请书)。
(2)出险人/申请人/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如委托他人办理理赔申请的,还须填写授权委托内容,并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如由监护人提交理赔申请,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材料;
如申请身故保险金,还需提供身故受益人相关关系证明。
(3)理赔款接收银行账户信息(如银行卡复印件,不支持信用卡)。
(4)此外,需根据不同理赔申请类型按下表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类型
所需材料
文件或单证
身故案件
1、2、3、4、6、9
1、保险合同正本
2、死亡证明
3、户籍注销证明或殡葬证明
4、事故相关证明
(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未经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处理,无需提供)
5、伤残鉴定报告
6、合同约定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出院小结、门急诊病历(根据就诊类型提供)、
CT/B超/MRI/血液/病理等科学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如有)
7、医疗费收据(发票)原件
8、医疗费用清单
9、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有现金价值或年金类产品需提供)残疾案件
4、5、6
门诊医疗
6、7、8
住院医疗/
住院补贴6、7、8(只申请补贴,医疗费收据可用复印件)
重大疾病
6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备注:
以上材料要求与保险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由于理赔案件的复杂性,部分案件所需的材料可能存在特异性,如本公司认为需要其他有关文件或材料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理赔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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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理赔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