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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健康告知看仔细 理赔纠纷可远离
发布时间:2023-09-22 08:42:07
【案情背景】
王某,女,48岁,投保交银人寿安康A款(2021)重大疾病保险。新契约电话回访中,客户咨询健康状况,投保时填写的是五年内的健康状况,自己十年前曾经患有乳腺类第一期癌症,已完全康复,现在想再次确认是否对投保有影响。
【争议焦点】
健康告知里有5个项目只是询问5年内是否出现相关的健康问题,但健康告知里第12条第7项关于是否曾患有癌症是没有标注5年内的,究竟十年前患有癌症是否对投保有影响。
【解决过程】
消保岗向客户再三确认她十年前患的是结节还是癌症,客户很明确地表示是癌症不是结节,按照核保的意见告知客户曾患癌症会影响投保,建议客户退保,客户最终在犹豫期内退保。
【案件启示】
理赔纠纷是保险纠纷中的高发类型,争议焦点大多集中在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保险公司可在设计投保单时,从方便消费者理解的角度出发,设立清晰易理解的询问告知事项,让消费者投保时可准确无误理解投保告知内容,避免理解有误引发后续理赔纠纷。同时,保险公司应在投保理赔各环节加强风险管控和服务跟进等各项措施,做到“清清楚楚投保,明明白白理赔”。保险公司在投保、保全、理赔、客户服务等各个环节都要秉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到诉求合理的处理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教育到位,提高消保工作质效。该客户仔细阅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条款,多次确认健康告知事宜,防范销售误导风险,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广东分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