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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丨要重视按时缴费
发布时间:2024-08-30 16:33:00
【案例简介】
2023年10月Y女士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告知自己被确诊为甲状腺癌,要求赔付重疾保险金。经查实,Y女士在保险公司并无有效保单,Y女士曾在2017年购买了一份保额为20万元的恶性肿瘤险。但是该保单自2019年就再未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已在缴费前、划账失败后进行短信提示,保单失效后保险公司也对Y女士进行了保单失效告知提醒,Y女士均表示不想再交,保单已于2021年永久失效。
由于Y女士没有按期缴纳保险费,在合同失效2年内也未向公司申请复效,导致保险合同终止,公司无法按照条款履行保险责任。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消费提示】
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确保您的各项权益得到保障,避免更多麻烦及保障的丢失,若您的保单因意外情况未按时缴纳,应尽快在宽限期内补缴。
交银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