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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认清增额终身寿险,警惕销售误导
发布时间:2023-03-17 08:26:27
凭借“保额稳定增长”、“预定利率较高”等特点,增额终身寿险成为近年来最热销的保险产品之一。部分消保费要购买产品时被告知“长期复利接近3.5%”“稳赚不赔”,没有完整理解产品保障内容和赔付标准,在保单缴费期内急用钱时,发现只能退还现金价值而出现经济损失。
一、案例简介:
Z先生有一笔闲置资金想购买某银行的理财产品或做定期存款。销售人员向其推荐了某保险公司的增额终身寿险,声称每年交保费5万元,交满3年,“按3.5%年复利计息”,“利率高于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并称4年后可退出。Z先生选择交了两年保费后,经济上出现困难,打算退保此份增额终身寿险。保险公司告知其须按保单的现金价值退保,退保金额低于Z先生已交的保费10万元。这与Z先生认知的“按3.5%年复利计息”不一致,故Z先生与销售人员产生了投诉纠纷。
二、风险提示:
广大消费者要正确认识增额终身寿险的产品特性,不盲目跟风,综合考虑家庭保单情况、经济收入情况等,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一)要警惕混淆保额增长率与投资收益率概念。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的保额是指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受益人可以领取到的保险金额。保额的设定可以是每年递增、递减或不变,“增额终身寿险”是将保额设计为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增长的终身寿险。在保险费等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每年保额递增的终身寿险首年保额较低,且远低于每年保额不变的终身寿险。中国精算师协会曾发布风险提示,“增额终身寿险复利3.5%”中的“3.5%”,并不是投资收益率,而是保额增长率。两者概念差别较大,不可混为一谈。
(二)要警惕增额终身寿险与理财产品的简单对比。
增额终身寿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部分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宣传时将其与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简单对比,忽略其保险保障功能,并诱导保险消费者中途退保,容易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险消费者中途退保,可退还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而非全部保费。增额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一般在前5年低于累计缴纳保费,之后才可能逐渐超过累计缴纳保费。根据中国精算师协会有关统计数据,若在投保后第一年退保,可能损失10%-60%的保费,前期退保损失较大。请消费者投保前做好长期规划,购买与自身预期相匹配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