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出现页面显示异常情况,请升级您的浏览器版本或者使用Chrome、火狐等浏览器。

关于我们

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人寿”)是经国务院同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银行控股寿险公司,是交通银行控股的中外合资保险机构。

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

销售渠道

销售渠道

机构动态

机构动态

公开信息披露

公开信息披露

以案说险丨诚信投保,保障无忧

发布时间:2024-10-11 10:59:13

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它的目的是降低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然而,部分消费者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这不仅违反了保险合同订立的诚信原则,也大大降低了保险的保障功用。

案例回顾

2024年1月,W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增额终身寿险,投保时,销售人员向其询问身体健康状况,W某告知无异常。2024年7月,W某因恶性肿瘤术后3年多发转移入院,治疗一个月后不幸身故,随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取证核实出险情况时,发现W某在投保前已经患有恶性肿瘤并进行了手术治疗。W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3年患病就医的既往病史,与本次保险事故的发生有着直接关联,最终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理赔。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本案中,W某在投保前明知道自己已患有恶性肿瘤,但未向保险公司进行如实告知,未履行法定义务,最终案件无法获得正常理赔,损害的还是自身利益。

风险提示

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为充分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温馨提示您:

1.如实告知很重要: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消费者应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对于保险公司询问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只有深入了解消费者的真实情况和需求,才能在投保环节提供具有适当性的专业保险建议,确保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在投保时请认真阅读健康告知询问内容,如实填写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相关信息,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保险责任、犹豫期的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义务和免责条款等内容。如确因时间久远等原因记不清某些健康状况,请您及时查询就诊记录、诊断报告等相关就诊材料,避免因健康状况告知不准确,影响保单合同效力。

3.告知有遗漏的请及时补充告知。如有已经承保的保单发现遗漏健康告知的,请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补充告知。

 

交银人寿广西区分公司供稿

客户服务与投诉渠道

服务与投诉热线:4008 211 211

信函邮寄地址、所在地接待场所

服务投诉电子邮件:jykl-yy@bocommlife.com

网上投诉:登录交银人寿APP或微信公众号联系客服

投诉处理流程

文章详情

以案说险丨诚信投保,保障无忧

发布时间:2024-10-11 10:59:13

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它的目的是降低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然而,部分消费者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这不仅违反了保险合同订立的诚信原则,也大大降低了保险的保障功用。

案例回顾

2024年1月,W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增额终身寿险,投保时,销售人员向其询问身体健康状况,W某告知无异常。2024年7月,W某因恶性肿瘤术后3年多发转移入院,治疗一个月后不幸身故,随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取证核实出险情况时,发现W某在投保前已经患有恶性肿瘤并进行了手术治疗。W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3年患病就医的既往病史,与本次保险事故的发生有着直接关联,最终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理赔。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本案中,W某在投保前明知道自己已患有恶性肿瘤,但未向保险公司进行如实告知,未履行法定义务,最终案件无法获得正常理赔,损害的还是自身利益。

风险提示

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为充分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温馨提示您:

1.如实告知很重要: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消费者应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对于保险公司询问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只有深入了解消费者的真实情况和需求,才能在投保环节提供具有适当性的专业保险建议,确保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在投保时请认真阅读健康告知询问内容,如实填写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相关信息,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保险责任、犹豫期的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义务和免责条款等内容。如确因时间久远等原因记不清某些健康状况,请您及时查询就诊记录、诊断报告等相关就诊材料,避免因健康状况告知不准确,影响保单合同效力。

3.告知有遗漏的请及时补充告知。如有已经承保的保单发现遗漏健康告知的,请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补充告知。

 

交银人寿广西区分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