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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丨诚信投保,保障无忧
发布时间:2024-10-11 10:59:13
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它的目的是降低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然而,部分消费者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这不仅违反了保险合同订立的诚信原则,也大大降低了保险的保障功用。
案例回顾
2024年1月,W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增额终身寿险,投保时,销售人员向其询问身体健康状况,W某告知无异常。2024年7月,W某因恶性肿瘤术后3年多发转移入院,治疗一个月后不幸身故,随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取证核实出险情况时,发现W某在投保前已经患有恶性肿瘤并进行了手术治疗。W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3年患病就医的既往病史,与本次保险事故的发生有着直接关联,最终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理赔。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本案中,W某在投保前明知道自己已患有恶性肿瘤,但未向保险公司进行如实告知,未履行法定义务,最终案件无法获得正常理赔,损害的还是自身利益。
风险提示
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为充分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温馨提示您:
1.如实告知很重要: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消费者应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对于保险公司询问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只有深入了解消费者的真实情况和需求,才能在投保环节提供具有适当性的专业保险建议,确保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在投保时请认真阅读健康告知询问内容,如实填写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相关信息,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保险责任、犹豫期的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义务和免责条款等内容。如确因时间久远等原因记不清某些健康状况,请您及时查询就诊记录、诊断报告等相关就诊材料,避免因健康状况告知不准确,影响保单合同效力。
3.告知有遗漏的请及时补充告知。如有已经承保的保单发现遗漏健康告知的,请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补充告知。
交银人寿广西区分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