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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人寿浙江省分公司:主动履约,保障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5-03-18 16:36:00
X先生于2020年为自己的父亲Z先生配置了一份一年期医疗保险,持续续保至2022年。后因原产品停售,分公司第一时间通知投保人并提醒其及时办理转保手续,转保公司在售同类型产品。按照公司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保不重新核保且不重新计算等待期。
因为工作忙碌,在公司几次通知后投保人都未操作转保,眼看就要到最后期限了,分公司服务人员再次主动联系了投保人提醒其转保事宜,了解到由于被保险人在原保单终止后确诊了肺癌,投保人以为应该无法转保了故没有操作转保分公司主动向客户解释了转保不用重新核保且不用重新计算等待期的规则,故只要客户转保成功了,那么新保单的起保日期是与原保单终止日衔接上的,其父亲确诊肺癌是属于保期内的。后我司积极指导客户顺利办理了转保手续及后续的理赔手续。
自客户首次提交理赔申请以来,分公司理赔服务人员一直与客户保持联系,了解被保险人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时间,在治疗结束后,主动联系客户,提醒其及时提交理赔申请,实时解答客户提出的理赔相关疑问。截止目前,被保险人在医院因治疗肺癌共计花费19万余元,其中医保报销10万余元,公司累计赔付16次,赔付理赔金9万余元,在一定程度了支撑了被保险人的治疗费用。
我们用暖心和主动的服务,及时提醒客户转保,主动联系客户提交理赔申请,使得客户的保障得以延续、及时获得保障,从本质上回归保险保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