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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丨快速响应解难题,明悉继承避风险
发布时间:2025-11-14 15:48:33
【案例回顾】
2023年L先生投保某保险公司两全保险,2025年5月因意外身故,由于未指定身故受益人,理赔按法定继承处理。理赔过程中,其中一名法定继承人在L先生身故后也不幸身故,触发转继承权,使理赔材料的准备变得更加复杂。了解情况后,某保险公司主动承担起调查核实责任,一方面积极与家属沟通补充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另一方面通过多渠道核查继承人身份及权益情况,全力梳理清晰继承脉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相关知识解读】
(一)法定继承人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保险未指定身故受益人时,理赔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转继承权的法律内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如本案中,某法定继承人在L先生身故后去世,其应得的理赔金份额便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直接导致继承涉及的人员更多、理赔材料的准备难度加大。
(三)保险法中受益人指定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若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实务中,法定继承往往涉及多个继承人,且存在人员分散各地等复杂情况,给理赔材料的准备加大了难度;若指定受益人,理赔金可直接支付给指定受益人,可大幅提升理赔效率。
【消保小贴士】
1.优先指定身故受益人:购买寿险、两全险等含身故责任的保单时,应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可指定多人并分配比例),避免因法定继承产生的流程复杂、继承纠纷等问题,让理赔更高效、更符合自身意愿。
2.及时更新受益人信息:若家庭结构(如婚姻状况、子女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确保受益人始终符合自身规划。
3.了解继承法律细节:对法定继承、转继承等法律知识有基本认知,遇到复杂继承情况时,可咨询法律或保险专业人士,保障自身及家庭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案我们了解到,投保人身保险时,提前指定受益人,才能让保险在关键时刻真正“暖心”又“省心”。
交银人寿广西区分公司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