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以案说险丨切勿忽视健康告知,诚信投保才是保障根本
发布时间:2026-02-11 13:20:46
【案情回顾】
客户Q先生经某保险公司客户经理推荐,投保了一份重疾险。在填写健康告知时,客户经理为了促成保单,诱导陈先生将所有健康问题都勾选为“否”,未如实告知其过往高血压病史。
一年后,Q先生因脑中风住院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核赔时发现其投保前的高血压记录,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Q先生认为自己是按客户经理指导填写的,遂向监管部门投诉。
【风险提示】
1. 健康告知是法定义务
健康告知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有如实告知义务。隐瞒病史不仅可能导致理赔被拒、合同解除,还会使客户失去应有的保障。
2. 销售误导的危害
本案中客户经理的诱导行为,看似帮客户“顺利投保”,实则严重侵害了客户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与自主选择权。一旦发生风险,客户的核心保障权益将彻底落空。
3. “为民服务办实事”的核心是诚信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保障,只有基于真实信息订立的合同,才能真正为客户提供安心的保障。任何以误导、隐瞒为代价的销售行为,都是对“为民服务”理念的背离。
【消保提示】
对客户——投保时请务必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切勿轻信销售误导,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
对从业者——应恪守诚信原则,充分履行说明义务,以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客户,真正将“为民服务办实事”落到实处。
交银人寿湖南省分公司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