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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丨“代签名”保单无效,权益保障需谨慎
发布时间:2026-04-22 08:34:05
一、案情简介
L女士为丈夫投保一份意外险,因丈夫出差在外,L女士代其在投保单上签名。后丈夫意外身故,L女士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投保单非本人签名”为由,认定保险合同无效,拒绝赔付。
二、风险提示
(一)消费者层面:务必亲笔签名,规避拒赔风险。
保险合同需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亲笔签名(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签名),切勿委托他人代签。
代签名保单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拒赔,消费者将直接丧失理赔权益,保费也可能面临损失。
建议投保时务必本人到场,亲自核对保单信息并签名,若被保险人不在场,切勿代签,可待本人签字后再完成投保流程。
(二)机构层面:严格落实实名审核,杜绝合规风险。
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应严格核实签名真实性,发现代签名行为,第一时间要求客户补签;加强销售人员合规培训,严禁诱导或协助客户代签名,从源头防范合同无效、客户投诉等风险。
交银人寿辽宁省分公司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