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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人寿”)是经国务院同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银行控股寿险公司,是交通银行控股的中外合资保险机构。

保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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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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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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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披露

公开信息披露

交银人寿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6:36:11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4号)要求,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应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原则上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自2023年9月1日起,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已关闭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保险合同新单接口,停止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投保人新开户功能,停止向投保人出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扣除凭证。自2024年1月1日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停止为投保人提供账户管理、续期交费、信息查询等服务。

综上,为保障客户权益,即日起我司对于承保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提供以下处理方案:

一、已进入领取期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

您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

1.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给付金额计算标准

一次性领取时养老金给付金额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累积终止时账户余额减去已领取的养老金各期次金额之和的差额部分(如果有)。领取时我司将代扣代缴投保人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支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2.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流程

若您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需由本人办理。

办理途径:(1)联系客户经理填写申请书(2)至公司柜面申请。

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退休证明。

二、未进入领取期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

您可以申请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税延保险保单)。

1.变更的实质和新增的权益

本次变更是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纳入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其它个人养老金产品享受相同税收优惠,实质是增加了一种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选择。为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变更后对您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额外提供退保、年金一次性领取处理方式。

2.变更前的准备

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1)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说明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a.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c.出国(境)定居;d.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参加人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所涉及资金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必须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2)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开设方式

如您申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税延保险保单,首先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如尚未开立,您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目前我司个人养老金业务仅支持交通银行。如已在其他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需要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移至交通银行。

(3)投保人需仔细核对本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交费的合计数额,根据每年12000元的个人养老金缴纳上限标准,在2023年剩余时间内合理安排后续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交费。如2022年和2023年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交费任一年当年合计数额大于12000元,投保人可持相关交费证明申请退还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超额部分保费。

3.变更的流程

您可通过交银人寿APP或官微自助变更,也可联系客户经理填写书面申请。

办理时需准备投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信息等。

4.变更后的服务

(1)续期交费

变更为个人养老金税延保险保单后,若保单尚处于交费期,保险费将从您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定期扣交,您需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便能按时交费。

(2)退保、领取养老金

如选择退保或申请领取养老金,退保金及养老金将支付到您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3)咨询

您可以通过交银人寿APP或官微查询保险合同信息,也可拨打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1-211咨询。

5.变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2)申请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流程

第1步:升级个人所得税APP至最新版本,选择“办税”-“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

第2步:点击右上角“授权管理”,开通授权;

第3步: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二维码以录入扣除信息(缴费凭证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获取)”;

第4步:扫码成功后生成扣除信息;

第5步:选择申报方式,提交扣除信息。

 

对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衔接的具体变更时间和途径,我司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您可以拨打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1-211咨询。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4号)

客户服务与投诉渠道

服务与投诉热线:4008 211 211

信函邮寄地址、所在地接待场所

服务投诉电子邮件:jykl-yy@bocommlife.com

网上投诉:登录交银人寿APP或微信公众号联系客服

投诉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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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人寿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6:36:11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4号)要求,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应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原则上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自2023年9月1日起,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已关闭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保险合同新单接口,停止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投保人新开户功能,停止向投保人出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扣除凭证。自2024年1月1日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停止为投保人提供账户管理、续期交费、信息查询等服务。

综上,为保障客户权益,即日起我司对于承保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提供以下处理方案:

一、已进入领取期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

您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

1.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给付金额计算标准

一次性领取时养老金给付金额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累积终止时账户余额减去已领取的养老金各期次金额之和的差额部分(如果有)。领取时我司将代扣代缴投保人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支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2.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流程

若您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需由本人办理。

办理途径:(1)联系客户经理填写申请书(2)至公司柜面申请。

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退休证明。

二、未进入领取期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

您可以申请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税延保险保单)。

1.变更的实质和新增的权益

本次变更是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纳入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其它个人养老金产品享受相同税收优惠,实质是增加了一种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选择。为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变更后对您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额外提供退保、年金一次性领取处理方式。

2.变更前的准备

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1)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说明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a.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c.出国(境)定居;d.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参加人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所涉及资金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必须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2)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开设方式

如您申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税延保险保单,首先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如尚未开立,您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目前我司个人养老金业务仅支持交通银行。如已在其他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需要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移至交通银行。

(3)投保人需仔细核对本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交费的合计数额,根据每年12000元的个人养老金缴纳上限标准,在2023年剩余时间内合理安排后续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交费。如2022年和2023年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交费任一年当年合计数额大于12000元,投保人可持相关交费证明申请退还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超额部分保费。

3.变更的流程

您可通过交银人寿APP或官微自助变更,也可联系客户经理填写书面申请。

办理时需准备投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信息等。

4.变更后的服务

(1)续期交费

变更为个人养老金税延保险保单后,若保单尚处于交费期,保险费将从您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定期扣交,您需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便能按时交费。

(2)退保、领取养老金

如选择退保或申请领取养老金,退保金及养老金将支付到您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3)咨询

您可以通过交银人寿APP或官微查询保险合同信息,也可拨打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1-211咨询。

5.变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2)申请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流程

第1步:升级个人所得税APP至最新版本,选择“办税”-“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

第2步:点击右上角“授权管理”,开通授权;

第3步: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二维码以录入扣除信息(缴费凭证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获取)”;

第4步:扫码成功后生成扣除信息;

第5步:选择申报方式,提交扣除信息。

 

对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衔接的具体变更时间和途径,我司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您可以拨打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1-211咨询。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4号)